国际物流货运手续办理和出口货物交接程序
国际物流货运手续办理。
(一),发运手续。
1,组配:根据运输计划和铁路货运的规定,按照货物的品种,性质,重量,体积来组装装配。
2,制单:清楚,准确的填写有关商品运输的各种凭证。
3,托运:按照规定日期向承运站提交货运单,将商品运至发货站,与货运员办理清点,检验,交接手续。
4,送单:托运人员及时将领货凭证,付费收据,运输交接单,商品购销凭证等有关单据提交收货单位。
5,预报:商品发运后,发货方应立即向收货方核算和收取代垫运杂费以及其他费用,并向收货方预报商品的到达时间。
(二),中转手续。
1,接受中转商品:中转点接到中转商品时,应立即按货单核对验收,如有不符,要查明原由,更正后再进行转运,不能错来错转。
2,发运中转商品:应尽量缩短停留时间,按商品到达的先后顺序进行发运,做到一批货一批清,发运时要注意单,货同行或单据先行。
3,密切与收,发货单位联系。
出口货物交接的一般程序。
(1)联运出口货物实际交接是在接收路国境站进行,口岸外运公司接铁路交接所传递的运送票据后,依据联运运单审核其附带的各种单证份数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遇有矛盾不符等缺陷,则根据有关单证或函电通知订正,补充。
(2)报关报验:运送单证经审核无误后,将出口货物明显单截留三份(易腐货物截留两份),然后将有关运送单证送各联检单位审核放行。
(3)货物的交接:单证手续齐备的列车出境后,交付路在邻国国境站的工作人员会同接收路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票据和货物交接,依据交接单进行对照检查,交接分为一般货物铁路方交接和易腐货物贸易双方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