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纳税方式和货物运输基本性质
货运代理业的营业税按照税法上的规定,其计税依据确实是所取得手续费收入,一般来说,代理单位应就取得的代理收入开具发票给被代理者,这样,就可以直接按照发票收入申报纳税了,但在实际中,代理单位为了收回自己代理过程中支出的费用,将这部分费用支出一并在发票中收取,对此,目前税收上没有考虑这部分支出的扣除问题,也就是说,税法规定不能扣除包括运费,报关费,商检费等,还是要按发票全额征税。
对此问题的处理我觉得可以这样考虑:。
1,将一些可以直接开给被代理单位的费用如运费,报关费,商检费等,要求开具被代理单位的名称,代理人先垫付,后再转给被代理单位,只就代理费等其他收入开票,这样就可以减少部分计税依据。
2,与当地主管税务部门联系报告,要求按差额征税,有的税务部门可能会从实际出发,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同时也会引起税务部门的重视,也许下次会重新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
国际货物运输的概念。
运输就其运送对象来说,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而从货物运输来说,又可按地域划分为国内货物运输和国际货物运输两大类,国际货物运输,就是在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运输,国际货物运输又可分为国际贸易物资运输和非贸易物资(如展览品,个人行李,办公用品,援外物资等)运输两种,由于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非贸易物资的运输往往只是贸易物资运输部门的附带业务,所以,国际货物运输通常被称为国际贸易运输,从一国来说,就是对外贸易运输,简称外贸运输。
国际贸易运输的性质。
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价格包含着商品的运价,商品的运价在商品的价格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一般来说,约占10%,在有的商品中,要占到30%~40%,商品的运价也和商品的生产价格一样,随着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而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商品的运价随着商品的物质形态一起进入国际市场中交换,商品运价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国际贸易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对象又是国际贸易商品,所以可以说,国际货物运输也就是一种国际贸易,只不过它用于交换的不是物质形态的商品,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即货物的位移,所谓商品运价,也就是它的交换价格。